都市迷航,你准备好了吗?哥们儿,这次我可是挖到宝了!一本都市小说,它不按常理出牌,却让你我欲罢不能。主角一不留神,就闯进了这繁华背后的暗流涌动,每一章都是心跳加速的冒险。读它,就像坐过山车,刺激到让人大喊过瘾!相信我,一口气翻完几十章,根本停不下来!这不仅仅是书,是场说走就走的都市奇遇,错过?你绝对会后悔没早点上车!快来集合,咱们一起聊聊这趟非凡旅程吧!
《李斯科的美国生活》 作者:七洞
第一章小镇
2006.科罗拉多州。
李斯科在处理完父亲的葬礼后大醉了三天,现在他的头痛欲裂,在猛喝了几口咖啡后,他揉着太阳穴,躺在自家壁炉前沉思。
“命运,真的是让人捉摸不定啊。”阳光从窗台的缝隙中穿过,撒在他白皙的侧脸上,一头亚麻色碎发凌乱的伫立着,还有几根俏皮的翘了起来。他走下床,一米八的身高,腹部的六块腹肌闪闪生辉,打开房门,来到卫生间,憋了一夜的膀胱一下子得到了释放。
“舒服啊~”他眯了眯眼,抖了个机灵,来到镜子前,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,有棱有角,俊美异常。外表看起来好像放荡不拘,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。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,充满了多情,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。高挺的鼻子,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。
“谁能想到,我一个死宅大龄胖子居然能重生成一个明星人物?”
他揉了揉自己的脸,回忆起自己的经历。
他来这个世界已经半个月了,没错,我们的李斯科是穿越人士,他穿越前是国内一家影视公司的小编剧,穿越原因他也不清楚,就当是某位不知名存在开的小玩笑,反正他穿越前也只知道宅在家里码字,父母朋友皆无,没有更坏的情况不是么?
他对自己现在的状况挺满意的,曾祖父是中国人,爷爷是中犹混血,自己二十二岁的耶鲁大学毕业生,职业作家,毕业后出版了两本书,第一本《血路》是一本描写华国工人1865年赴美修铁路的事件,拿下了“美国图书评论奖”。第二本《红钻》描写钻石工血泪史,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,惜败德国文学家,被媒体称为“美国青年文学领军人物”。简直是人生赢家。
他的祖辈在科罗拉多州经营牧场,他曾祖父李多偷渡到这里,用毕生积蓄买了100亩的小牧场,后经几辈努力,扩建成3000亩。曾祖父曾祖母身体不好早早去世了,李斯科的母亲也在他出生不久撒手人寰。前不久的金融危机,他的父亲破产了,被迫出售了祖传的“李氏牧场”,没多久他父亲是郁郁而终,李斯科处理完父亲的后事,也在思考自己的出路。
昨天律师已经读了父亲的遗嘱,他临终前最念念不忘的是自家的牧场,李斯科已经委托律师溢价收购,想来也快处理好了。
李斯科出版的两本书为他带来不菲的名望外,也带来了丰厚的收入,现在他的身价也达到了过亿美元。经过几天的磨合,他和原身的记忆已经融合,但是他前世毕竟是个一辈子没出过国的中国人,所有的习惯都与之前格格不入,为了避免朋友同事之类的看出破绽,他决定了搬回自己家牧场居住,一来完成父亲的遇嘱,二来他的工作在哪里都可以完成,在牧场里无人打扰,更适合写作。
穿越后李斯科就发现了,他的记忆力就像跳出鱼缸,游向大海的鱼,他甚至能想起前世七个月大时被邻居小女孩咬了一口的事情,对于之后为了工作研究的美国剧本,小说,影视剧者记得清清楚楚,而且发现这个世界近代历史的一些名著,经典文学都消失了,对此他也没有太大的疑虑,毕竟每个穿越者都是被世界钟爱的。
他起了身,穿上了修长的风衣,走出了这个酒店,加里森镇是属于大章克申区的一个小镇,他的祖辈在这里定居了快两百年了。他的小时候也在这里度过,直到他去纽约读高中,到现在他也已经八九年没有回来了。
“嘿,马克吐温,”
“嘿,戴尔大叔”
戴尔是镇上的兽医,他与李斯科的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,自从李斯科回到小镇后,大家都叫他马克吐温,主要是牛仔们对读书不感兴趣,他们知道的最厉害的文学家就是马克吐温。
“你知道的,斯科,我很遗憾,特姆的去世,我们是很好的兄弟,但是,斯科,我们应该向前看,逝者以逝。”
李斯科沉默了一会,
“我懂的,戴尔,我决定买回物场,定居在加里森了,我已经开始收购李氏牧场,当然现在它的名字叫该死的小马茉莉的牧场。”
“斯科,你是我们科罗拉多州自从尼古拉.特斯拉,里根之后出的最厉害的人,我的意思是你是我们加里森人,这里是你的家乡,我们会支持你的。”
“谢谢,戴尔,我要去玛姬那里,你要来一杯么?”
“不,我就不去了,吝啬的博家小牛又生病了,该死的,他从来不肯花20美元给那头小牛注射维生素。”李斯科拍了拍他的肩膀,挥手告别。
推开门,酒吧里一阵欢声笑语,李斯科往吧台走去,“玛姬。”“哇喔,马克吐温,李斯科,很久没见了,你现在很棒啊。”
两人拥抱后,就分开坐下,玛姬是农场主博的妻子,现在她在镇子里经营唯一一家酒吧,李斯科从小丧母,他唯一不多的母爱就是从玛姬这里感受到的。
“李斯科,丧礼那天你一直在忙,也没空打招呼,你现在怎么样,”
玛姬倒了一杯威士忌,擦着杯子,
“我还好,你最近怎么样?跟博还是那样么?”
“你知道的,还是那样,博跟你父亲和好了,在你父亲卖掉牧场的那天晚上,他俩喝的大醉,俩个人因为越战观念不同争吵,几十年没有往来。不过斯科,以前没看出来,当然,我是说你一直很优秀,不过我从电视上看到你被采访的时候吓了一跳。从来没想过你会这么优秀,那一天酒吧里到处都是人为你欢呼,他们喊你加里森之子。”
李斯科笑了笑,虽然记忆已经融合了,还是觉得有些怪,好像她在说另外一个人的事情,自己的心里毫无波动。
“柯尔特呢,最近在哪里?”
“最近一次听说他的消息是他在加拿大打联赛,后来又听说他被开除了。反正这么多年都是这样,我和博也就习惯了。”
博是小镇上的牧场主,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牛仔,性格坚毅,不言苟笑,他的牧场刚刚比李斯科大了一点。他的大儿子公鸡跟着他一起打理牧场,玛姬是他妻子。两人已经分居四五年了。他的二儿子是一个橄榄球选手,在一个三线俱乐部打球,也有很多年没回来了。
李斯科喝完一杯酒,就接到了律师的电话,以七百万美元的价钱赎回了李氏牧场。李斯科找了一家服务公司,管理农场清理,装修的事情,同时委托律师处理掉纽约投资的一些固定资产,时间很快就来到了第二天。
李斯科早早的起了床,随意的用过早餐,然后从带回的行李中拿出了两瓶杰克丹尼威士忌,这是他的经纪人在他获得诺贝尔提名的时候送给他的。
杰克丹尼,美国古老产酒厂商之一,顶级威士忌品牌,选用黑麦、玉米、麦芽酿制而成。由于选取的是碳化过的白栎木桶存放,开瓶后会闻到类似油漆味的桶香。至于口感,杰克丹尼是偏重的,很多人喜欢拿它掺可乐喝,调和一下原本偏重的口感。
李斯科拿出礼盒包装了下,系上漂亮的扎带。
他走下楼,在车库里选了一辆皮卡雪佛兰,博是一个老式古板的农场主,严肃,向来看不惯别的车,牛仔的思维让他认为别的车都是软绵绵的娘们车。
第二章公鸡接手
沿着公路行驶了半个小时过后,一扇略显古朴的大门就出现了。
“博,我来看你了。”
李斯科停下车,在门口大喊,美国的城堡法可不是说笑的,如果不经过允许就擅自进入别人的家,他们可是真的有权击毙你的。
很快,一个把自己胡子修理的整整齐齐的五十多岁男子出来了,他穿着带着口袋的牛仔上衣,脚上有些崭新的牛仔鞋。
“李,”
博上前抱了抱李斯科,“欢迎回来,你会把你父亲的牧场买回来么?”
“当然,”李斯科知道他的意思。
“good.boy”博更满意了。
李斯科把两瓶酒递给他,“杰克丹尼,我特意收藏的,本来想送给我父亲的,现在就你替他尝尝吧。”
博接过威士忌,仔细看了看包装,眉间都是笑意,“走,进去,我刚做了牛排。”
李斯科跟着来到餐桌,不锈钢的饭罩掀开,里面摆着一块特别大的牛排,香气四溢,李斯科也跟着拿起刀叉享受起美食。
饭后,李斯科拿出特制的古巴雪茄。这些雪茄是他在文学俱乐部收到的礼物,在美国,一个圈子里有很多关系,他在纽约上学的时候,就经过导师的介绍,进了一个专属耶鲁大学文学系的俱乐部,当然,他年纪轻轻的就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提名,他俱乐部的关系也是出了力的,毕竟这个世界不是你有才华就一定能出头的。
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“很棒的雪茄,我已经很久没抽过这么正宗的了。”
李斯科笑了笑,开始说出他来的目的。
“博,我刚刚用七百万买回了李氏牧场,以后就打算定居在这里了,可是你知道的,我虽然是牧场长大,我以前是个书呆子,对于牧场的事情一窍不通。”
博听着,示意他继续说下去。
“所以,我想能不能找公鸡来帮我,毕竟他已经帮你打理了十多年牧场了。”
博思索了一会,“公鸡还不行,他会搞砸的。”
李斯科有些急切,“博,公鸡已经三十岁了,他不是几岁的孩子,雏鸟总要出去飞翔的。让他试试吧?”
博还是摇头拒绝,李斯科有些失望,公鸡是和他一起长大的,虽然有些不靠谱,但是工作起来还是很熟练的,他只好起身告辞,另想办法。
李斯科下午就接待了处理收购的律师,把需要签署的文件都处理好,盘点了目前自己的资产。
“李斯科先生,目前您的资产如下,纽约大学附近有一座别墅,内有三台车,总价值三千万美元,目前已经以4500万美元的价格转手,收益已经转入您花旗银行的账户内,花费了七百万美元收购了李氏牧场,兰登书屋已经把您上一季度的版税收入三千六百万美元打了进来。您名下的投资公司持有谷歌3.5%,甲骨文7%,英特尔0.7%,微软3%,苹果3%,安特银行15%,领英7.3%,花旗银行账户余额三亿两千五百二十七万美元。”
李斯科听着财务人员的报告,觉得自己目前的资产投资都很合理,他敲了敲桌子,
“投资公司去兔国开办大陆办事处,优先接触投资以下的公司,”李斯科拿起笔写下一些公司名字。
“投资的时候沟通好,我们能给他们提供上市的帮助,不要寻求权利,我们做的是天使投资,只想上市获利,可以把股份交给公司现有董事长代管。”
财务人员很快就把吩咐通知下去了,李斯科独自在沙发上躺着,嘴角洋溢着笑容,“重生真好,一手王炸。”
李斯科开车去往李氏牧场,有些童趣的大门上挂着招牌,“小马茉莉牧场”。
他撇了撇嘴,从路边拿起石头,三两下就砸碎了,打开大门,李斯科站在门口,望着里面熟悉的一草一木,有些感叹,这里是他祖上几代的基业,现在自己收回手中,要好好打理,不求这里挣钱,经营下去只供自己用就好了。
他往前走,看到自己的别墅,别墅有三层,一楼是客厅,厨房,还有健身房。二楼是卧室,总共有五间,顶楼备了一层花园。
他拿起电话,“喂,大卫,过来一下。”
大卫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牛仔,靠着在镇上给牧场打零工为生,玛姬把他介绍给李斯科,斯科很快就决定录用他作为牧场的工人,签订了合同,周薪七百美元。
“牧场清理一下,把招牌换了,然后看看需要什么东西,列个清单给我,以后牧场主要种植牧草,养几十头牛,买几匹夸克马回来,留一片地种菜,牧场后面全部种上薰衣草,湖泊里放着鱼进去。”
大卫拿出本子,大概盘算了一下,“BOSS,牧场需要捆草机,牛栏需要修理,大门修理,还有需要两辆皮卡。”
李斯科摆了摆手,“去办吧,到时把账单拿给我。”
他去镇上屋子里拿了自己的行李,回到牧场,把俱乐部前辈送的书一本本放进书房,拿出苹果公司送给他的特制的笔记本电脑,泡了壶茶,茶叶是他特意跑去唐人街买的,十几美元的碧螺春,前世他在家码字最喜欢的那种。
“舒服。”
李斯科晒着太阳,在躺椅上摇晃着,这里无忧无虑的生活,真是他梦想了很久的日子,穿越至今一直都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。很快他就随着摇晃睡了过去。
等他醒来,自己身上盖了一层被子,他睁开眼看了看,茉莉在厨房里忙活着。
“茉莉,”李斯科喊了一声,
“BOSS,晚上吃牛排吧?”
茉莉很快回头问到,茉莉是大卫的老婆,李斯科以后让她负责自己的饮食和卫生,还在牧场里的员工宿舍给他们分配一间房子。
员工宿舍是前任牧场主从李斯科父亲那里接手之后盖的。
“都可以,谢谢你的毛毯。”李斯科对吃什么没有太大的追求。而且在牧场里,大部分牧场主都是吃牛排。
他打定主意,下次去唐人街一定买些配料自己做些中餐,天天吃一样的东西,谁都会厌烦。
李斯科上楼洗了个澡,浑身凉爽,刚下楼就看到了公鸡进来。
“嘿。兄弟,”
公鸡和李斯科来了个撞胸。他们自从李斯科高中离开镇上也是很久没见过了。
公鸡现在三十岁了,有着美国男人一切的特点,大肚腩,茂密的连腮胡,还有微卷的头发。
“兄弟。听说你想找我来帮你管牧场?”
公鸡刚坐下就急忙问。
李斯科从冰箱里拿出啤酒递过去一瓶,他知道这是公鸡的最爱。
“是的。你知道我对于牧场一窍不通,我主要职业是作家,我目前在筹备一本书,再次向诺贝尔冲击。”
他灌了一口啤酒跟公鸡撞杯。
“后续牧场我主要维持经营。供自己所需,我想把它发展成家庭牧场,种植些无转基因蔬菜和粮食,多出来的酿些啤酒,养几十头牛。可是你知道的,博拒绝了我。”
公鸡又灌了口酒,“他一直把我当做小孩子。”
李斯科看到他这样,就劝他,“博也是为你好,要不你跟玛姬商议一下?”
公鸡默默点了点头。
第二天,李斯科刚从睡梦中醒过来,就被急促的电话声打破迷茫。
“喂,我是公鸡,玛姬劝过博了,我可以去你那工作了,现在我该喊你BOSS了?”
李斯科精神来了,“真的么?太好了,我这里很多事情都需要你来接手,今天你去找大卫,去参加牛拍卖会,这是你擅长的。”
“当然,请准备好你的支票,我会满载而归的。”
第三章新书筹备
李斯科在电话里调侃了几句,心情也愉快了起来,偌大的农场,他一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,如今有一个熟悉的儿时玩伴来帮忙,他也可以松一口气了。
下楼,吃了茉莉做的三明治加火腿,喝了杯牛奶,李斯科也觉得自己活力满满了。
他来到书房,打开笔记本,看着开机动画的“欢迎作家lee”的字样,李斯科也对苹果公司的诚意有些惊喜。
打开文档,李斯科双手拄着下巴,思索着自己的新书该如何着手。
他前两本书已经让他在世界文坛上有了很大的名气,不过时日尚短,他只是刚刚触摸了这个圈子的顶层,现在他需要的是一本能让他站稳顶点的助力,让他底蕴再次增加。
他思索了很久,伸手打下了书名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。
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,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,不敢贸然回家,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,住小客店,逛夜总会,滥交女友,酗酒……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,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,其中大部分是“假模假式的”伪君子。
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,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,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,但要真正这样做,又是不可能的,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: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,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;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,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;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,却又迷恋她的美色,情不自禁地与她搂搂抱抱。
因此,他尽管看不惯世道,却只好苦闷、彷惶,用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,自欺欺人,最后仍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,成不了真正的叛逆,这可以说是霍尔顿的悲剧所在。
这本书在文坛的地位很高,愤怒和焦虑是这本书的两大主题,受众是青少年,能让他们引起共鸣。
李斯科的前两本书都是面向成年人的,这次从青少年着手,可以扩大他的影响力,稳固自己的地位,而且这本书的文学涵养也可以在奖项上给他带来收获。
李斯科打定主意后就双指如飞,得益于穿越的青睐,他文学青年的时候也是拜读过很多世界名著,现在回忆起来一字一句都清晰无比。
很快,时间就在码字的充实中过去,李斯科看了看进度,已经完成了五分之一,毕竟自己是文抄,不用思索太多。
他抻了抻懒腰,活动了下筋骨,准备出去转转,前世的各种疾病已经给了他教训,身体好才是一切的本钱,不过他对于自己现在22岁的身体还是很满意的。
他慢悠悠走下楼,倒了杯温水,看到茉莉在院子侧面忙碌着。
“嘿。茉莉,你在忙什么?”
茉莉回头,额头上都是汗渍,“BOSS,我在种些青菜,生菜,胡萝卜。我已经忙完了。”
李斯科看了看确实没啥需要帮忙的,就起身去了车库,挑挑选选,开了辆雪佛兰suv,往镇上来去。
镇上,酒馆里还是那么热闹,李斯科刚推开门就碰到一堆招呼。
“嘿,马克吐温。”
“欢迎回来,小牛仔。”
“李,你需要牛仔么?”
一堆中年大肚腩的美国男人纷纷开口。
李斯科朝四周挥手致意。
“各位,每人一杯啤酒,我请客。”
“哦!哦!哦!”
酒鬼们一听都拍起了桌子,这节奏听的斯科有点想抖腿。
玛姬笑骂着,然后一杯杯的啤酒送上。
然后她首先拿起一杯递给李斯科,然后自己抬杯示意。
“敬李特姆。”
酒吧里忽然安静下来,所有人都举起了杯,
“敬特姆。”
李斯科随着大家一饮而尽,玛姬的啤酒是从博的农场里用小麦自己酿的,稍微有些苦涩,但是出乎意料的香醇,听说是传承了玛姬父亲的手艺,她父亲当年在西海岸偷偷酿酒给那些淘金者。
玛姬招呼李斯科来吧台坐下,又给李斯科倒了一杯酒,“斯科,谢谢你给公鸡一个工作。”
李斯科连忙回话,“不不不,我要感谢他来帮我,你知道的,如果他不帮我,我可能没有信心经营牧场。”
“博总是把他当做小孩子,怕他挣脱自己的缰绳,他总是把自己的孩子当成牧场里的牛。所以柯尔特总是不愿意回来。”
李斯科对于这种家事不知如何开口回复,只得抬杯敬了玛姬。
在酒吧跟酒鬼们扯了会天,李斯科就起身出门了,来到镇上的宠物店,他今天打算买个宠物回去,自己一个人生活有点孤单。
美国的宠物事业很发达,在这里你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宠物。而且很多美国人都把宠物当成自己的家人。
李斯科推开门,一眼就看到了在忙碌的戈莉,这是他初中同学,也是柯尔特的初恋。
“戈莉。”
戈莉抬起头,忽然笑了,
“看看这是谁,大文豪马克吐温啊,早就听说你回来了,怎么样,镇上变化大么?”
李斯科耸了耸肩,“没什么变化,还是这么安静,生活这么慢,人们都在享受生活,不像城市里,见得最多的就是拎着包奔跑的白领。”
戈莉过来拥抱了下他,“听说你打算定居这里了?”
“当然,我的祖业在这里。最近跟柯尔特有联系么?”
戈莉忽然眼眸有些暗淡,“我马上要结婚了,最近一次联系他还是两年前,听说他马上要进一线队了,后来看新闻他打架了,被俱乐部开除,就没有消息了。”
李斯科连忙转移话题,“你要结婚了?什么时候?”
戈莉微笑,“还要几个月吧,我们刚刚商议好,决定结婚,”
“哇哦,很幸福啊,他是做什么的?”
“一个律师。”戈莉看起来很幸福,“他在大申克律师所工作。”
李斯科祝福了她,“我今天来想挑选一个宠物,你知道的,我一个人住,总是有些孤单。”
说到自己的专业,戈莉开始正经了,“你喜欢什么样的?”
“要只狗吧。乖一点。”
戈莉思考了一下,走进犬舍挑选了一只黑银色的小型犬。
“这是雪纳瑞犬,是一只德国犬,是德国狮子犬和硬毛多伯曼平犬的杂交,最适合农场主,他是向护院和捕鼠培育的,健康,聪明,忠诚,还不掉毛,无体臭。”
李斯科一听说不掉毛就有些满意了。他仔细看了看,这只狗外表很酷,黑噜噜的大眼睛,看起来很活泼,两耳一致,带着尖角朝上。
李斯科思索了一阵,“它叫麦格。”
戈莉一听,就开始打包了,李斯科随后挑选了狗粮,缰绳,狗舍,还有戈莉写给他的养狗手册,付了五百美元后,李斯科如愿以偿的把麦格搂在怀里准备回家。
回去的路上,李斯科放着音乐摇晃着,麦格眼睛在四周看着,年龄尚小的它看起来有些迷糊。
李斯科到了家,把狗舍,狗粮都准备好,还给它弄了碗温水,戈莉特意交代,刚开始两个月不能喂牛奶和肉。
麦格刚刚出生一个多月,它嗅了嗅饭盆里的狗粮,很快就欢快的吃了起来,李斯科摸了摸它柔软的头,心情也愉快很多,觉得以后的生活应该会欢乐一点。
忙活完麦格的事情,李斯科回到了楼上,继续努力码字,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这本书全文才十六万字,他打算在这几天完成,目前已经写完的一部分也发给了自己的文学经纪人,由经纪人跟兰登书屋联系出版,具体版税也是由他们商谈,文学经纪人还负责打理作家的各种版权授权,李斯科觉得这样比自己做方便很多,自己付出的只是一小部分抽成。
第四章牧场启航
很快,天色就暗淡了下来,李斯科看着自己已经完成的45%文抄进度,还是很满意的,毕竟这是自己的老本行,虽说从中文换成英文有些生疏,但是触手怪的底子还是在的,这是一个身为写手的尊严啊。
公鸡已经风风火火的回来了,把剩余的支票还了回来,“买了一百二十头,个个都是身体健康的,晚一点就会送回来。”
李斯科拿了瓶啤酒给他,自己倒了杯水,他始终不明白美国人的爱好,把啤酒当成日常要喝的水,怪不得个个都是大肚腩。
“我相信你的眼光,牧场要买的东西都买好了么?”
“种子都买好了,捆草机也买回来了,皮卡也备好了,在镇上鲁格家买的,牛棚和大门我让牛仔们去处理了,好像明天就能收尾,我明天去大申克去买酿酒用的机器,后天我们就能播种了,我这次买的小麦种是黑麦的,听说酿出来的酒更棒,而且黑麦面包也更贵一点。”
李斯科拍了拍公鸡的肩膀,愈发觉得自己把他从博的牧场里拉出来是一个英明的决定。
“辛苦了,去博家买头牛,然后拉些酒过来。今晚开paty。”
公鸡喝完啤酒就开车回去了,李斯科在三楼花园里站着,看着一辆一辆车往这边行驶,这是镇上的人都来参加聚会了。
最先到的是牧场里的牛仔们,他们都带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,牧场目前除了公鸡还有四个牛仔,只有大卫和公鸡住在牧场公寓里,其他人每天都回镇上自己的家里住。
大卫,汉博,维斯,洛克四个牛仔都是玛姬推荐的,这四个人都是镇上长大的,知根知底,干起活来也不偷懒。
“boss,”
牛仔们打招呼,
“都去帮忙吧,今天烧烤,”
牛仔们应下,都开始忙活起来了,穿串,杀牛,摆酒,搭建音乐台,这些事情对于他们这些三两天一次聚会的美国人来说,都是轻车熟路的。
李斯科就站在门口打招呼,镇上熟悉的人听说这里开paty,好像都来了,李斯科只得一个个的招呼,他看到博和玛姬在帮忙烤肉,帮忙搬酒的兽医戴尔已经开始喝上了,还有戈莉带着穿着休闲装的律师未婚夫在角落里接吻,还有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女孩们。
“李斯科,听说你很有钱是么?”
“李斯科,诺贝尔典礼你没得奖是不是很失落啊?”
“李斯科,纽约好玩么?”
李斯科有点苦恼,单身的他好像成了镇上所有年轻女人的猎物,但是他骨子里还是一个中国男人,对于这些毛孔粗大,脸上有些雀斑的美国女人实在是提不起兴趣。
公鸡看出了他的窘迫,把他从人群中拉了出来,他终于松了一口气,狠狠灌了自己一口酒,“谢谢兄弟,”
公鸡笑着调侃他,“你是大文豪,长得又很帅,怎么会还单身?”
“我有些目标,我想等我攻克了诺贝尔再享受人生。”
公鸡碰了碰杯,“会的,”
看到被自己搪塞过去的公鸡,李斯科有些头疼,他穿越过来以后就派私家侦探查访过,这个世界根本没有自己前世生活的痕迹,自己的父母,亲人,邻居,朋友,好像都不存在,他也失落了很久才调整过来,目前他只想好好生活,享受生活,找一个中国女人结婚生子。
很快派对进行到了高潮,黑人牛仔维斯在台上搓着音乐,人们都开始扭动着身体,李斯科也被挤入了人群。
他被一群女人围在一起,李斯科也被气氛带动了起来,跟着音乐晃动着,这一刻,他也忘记了烦恼,所有人都在跳着笑着。
斯科很快就有些醉了,他交代过牛仔们清理残骸,就摇摇晃晃的走上了楼,连衣服都没换,一头扎到床上就睡了过去。
第二天,李斯科被太阳光刺醒,他揉了揉眼睛,头痛欲裂。
挣扎着去浴室洗漱,清理过后才觉得自己有些精神,把被酒气污染的被褥扔进洗衣机,他换了身休闲衣服下了楼。
茉莉还是如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忙活,看到李斯科下来就招呼,
“boss,我给你热了牛奶,早餐马上就好。”
李斯科在餐桌上坐下,先把牛奶一饮而尽,温热的牛奶经过他的咽喉,流到胃部。
“唔~”
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,起身在狗舍里找到了麦格,把狗粮温水续上,摸了摸柔软的头,回到餐桌上打开报纸。
美国的报纸业十分发达,而且美国人习惯订购报纸,每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游览报纸已经成了习惯,往后发展几年,互联网高速发展,还是掩盖不了报纸的市场,当然会有所下滑,李斯科也跟着入乡随俗,订购了几份时事性资讯。
“该死的,又要加税。”
李斯科看到报纸正中央的报道,就火不打一处来,在美国,各种税收真的是能把人烦死,收的又高,又不能逃税,不然美国税务局这个庞然大物会让你余生都来偿还。
当然,税收增高对李斯科影响不大,他只是美式思维习惯性的骂总统,骂政客。李斯科的产业都有专门的财务人员避税,通过购买奢饰品,捐献,投资,海外开分公司等方式把税率压到最低,这也是美国富豪合法的避税手段。
吃过早餐,李斯科也开始工作了起来,双手飞快的敲打,进度也越来越快。
悦耳的铃声响起,李斯科放在桌上的诺基亚n73亮了起来,这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,李斯科忽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有诺基亚的股份,不多,只有百分之零点几,李斯科记下来,要在2007年之前处理掉。
“喂,”
“李斯科,你的新书我已经发给兰登审核了,还有多久能完结?”
李斯科瞥了眼屏幕,“半个月吧。”
“好的,出版社这里安排准备前期工作,编辑们对于这本书评价很高,已经准备联系文学院士们研读,准备明年的诺贝尔申报了。”
李斯科对于这个结果没有什么意外,《麦田里的守望者》这本书可是被评选为美国大中学必读书籍,领导了当时文学创作的潮流,影响了很多人的人生。
挂完电话的李斯科兴致满满的专心码字,一想到自己会获得文学最高的奖项就激动不已,对于文抄这件事,他并没有什么羞愧之类感觉,与其让这些名著消失在自己的记忆里,不如拿来给这个世界增添光彩,更何况自己抄的是外国的。
时间很快就过去了,李斯科吃过午餐也一刻不停的工作着,终于在傍晚把工作做完,当他敲完最后一个字母,伸了伸懒腰,又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。
他妥善的保存好文档,并不打算立刻交给经纪人,不然没办法解释自己几天就写完成的名著。
他打定主意接下来要好好的在牧场里休息,今天公鸡已经把牧场里用来放牧的马买了回来,李斯科决定明天去看看,说起来他前世一直在城市生活,也没有骑过马,也挺想领略一下武侠小说里骑马飞驰的感觉。
时间就在斯科撸狗中度过。
第二天,李斯科怀着激动的心,早早的起床到了马棚。
马棚是跟牛栏一起随手修建的,里面有五个栏位,这次也买了五匹马,这些马都是普通牧场用的夸特马,并不是什么名贵的血统。
李斯科到马棚的时候送马的已经到了,他们正招呼着牛仔们往下卸,公鸡在一边用酒壶灌着,一边指挥着牛仔。
李斯科对于这种工作中喝酒的行为不打算管,因为在他的印象里,他认识所有的牛仔都是这样干活的,他记得他父亲很宝贵自己的酒壶,自己有次无意中碰坏了,父亲生气了好久,直到他用稿费买了个新的送给父亲当做圣诞节礼物,父亲才释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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